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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4.叫花子


  众人的目光齐刷刷地望了过去。

  无声无息之间,场边已然出现了两个人。这两个人都有几分怪异,穿着打扮一眼就能让人们看出他们的身份。

  走在前面的是一个脏兮兮的老丐婆,头发花白,衣服发绿,拄着一个脏兮兮的拐棍子,手里是一个破碗,走一步都咳上几声。

  她的眼睛很浑浊,掩藏在乱蓬蓬的头发底下,几乎看不清她的面貌。

  她的身后跟着一个一跛一跛的年轻人。

  那人也正是一个少年,但衣服已经脏到看不出来本来的颜色,袖管和裤腿都显得空空荡荡的,整个人就像一根竹竿一样。

  他一手拿着一根翠绿的竹枝,另一手拿着个一模一样的破碗,缓缓地走着路,头发凌乱地披散着,遮住他的脸庞。

  两个人走得很慢,每一步都很吃力,但却一下子就到了剑坪面前。

  少年依然低着头,看不见他脸上神情,仿佛对诸事都漠不关心一样。

  老丐婆忽然笑了起来,声音尖厉,拐棍直直朝剑坪上戳了过去:“你们两个,还记得我吗?”

  她说话的口气是那么的理直气壮,仿佛她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人物,必须被人记住似的。

  就那么一句话的工夫,她的拐棍几乎已经戳到了连烨身上,仿佛下一秒就会戳进他的心口。

  连烨脸上神情不改,温言道:“你坐过我的车。”

  霜晨月看了过去,道:“你吃过我的包子。”

  两句话几乎的同时出口的,话还未说完,二人对视了一眼,心有灵犀地笑了起来。

  这一段故事是在他们上九离山之前的事情了,因此也没有向对方讲起过。但当知道彼此的决定都一样时,心里还是有几分喜悦的。

  老丐婆点点头,又指着那个少年道:“你们可认得他?”

  老丐婆的语气十分强硬,似乎那衣衫褴褛的少年是皇上一般,所有人都必须认识。

  场下的众人纷纷猜测起来,以为这小乞丐必然是出世的一个高手。

  少年依然低着头,手中的竹枝微微旋转着,披散的长发隔绝了众人所有好奇的目光,他只是沉浸在自己的世间里,根本不在乎别人怎么看。

  连烨看了看,轻描淡写道:“他是一个叫花子。”

  这话并没有什么错,并且非常的对,但听来未必令人有些不舒服。联想到连烨的身份,更难免有些恃财傲物的嫌疑了。

  “但我也是啊。”连烨很快补上一句,说得那么自然,那么诚恳。

  他现在的样子几分狼狈,但不管怎么说,气度都比这个沉默的少年要高出许多。

  说他是叫花子,谁会信?

  少年闻言抬头,很快看了连烨一眼,又迅速低下头去。时间如此之短暂,让人以为自己是不是看花了眼。

  随后少年开口道:“你是连烨。”

  他的眼神锋利如刀,他的话语尖锐如矢,刹那间,竟让连烨无法回答。

  好久,没有看见过这么锋利的眼神了,像是两把藏在心里的刀一样,充满了刻骨的仇恨和怨毒。

  这样的仇恨和怨毒归夜也有,但这少年更加明显,毫不掩饰地向世间展示着他的痛苦。

  展示痛苦的目的,是为了博取同情,还是仅仅想发泄自己的怨恨?

  究竟有着怎样的身世,才会造就出这么一个少年?

  午后凉风习习,阳光照在少年身上,但却像是照耀着墙角永远的阴影一般,无法让他灰暗的人生亮起来。

  他的头发在风中飘动着,露出的眼神令人不寒而栗,心底不自觉生出几分怕惧。

  霜晨月看了连烨一眼,轻声道:“他没有骗你。”

  少年这次并没有抬头,而是很快回道:“你们都骗我。”

  整个世界都在骗他,他完全有资格说这句话。

  似乎是听到了众人的窃窃私语,少年忽然抬起头,认真地把头发拨开,露出来一张脸。

  他的脸其实并不难看,但却沾满了泥土和尘埃,就那么脏兮兮地暴露在众人的目光之下,仍然面不改色心不跳,丝毫没有感到难为情。

  “你们不用想了。”少年环视了一圈,似乎有些不适应强光,又把头低了下去。

  他的声音很轻,但一字一句都清清楚楚:“我不是你们想的的任何一个大人物,也跟大人物没有半点关系,我就是一个叫花子。”

  他用竹枝支撑住身体,慢慢伸出那只破碗,哼唱起一段小曲来。

  “我的名字狗不识,生来要做叫花子。我打天山过,天山的雪莲不容我。我打黄河过,黄河的泥沙不冲我……我打九离过,九离的人好慈悲,纷纷给我投银钱。”他唱的很熟练,为了逗趣还努力唱出滑稽的腔调来。

  一曲唱毕,他矮了身子,晃着破碗道:“大家行行好,多给一枚就是一个馒头啦!”

  老丐婆依然站在原地,看也不看少年一眼,不知道在想些什么。

  少年艰难地绕场一周,碗里已经装满了铜钱以及碎银子。随即他来到了连烨面前,低声道:“少爷赏点吧。”

  他的语调很可怜,是惯用的乞讨伎俩。

  众人全都大失所望,已经有人吆喝起来把他们赶走了。

  “给点钱已经差不多了,这是诗酒大会,不是比惨大会!”

  元绝依然站在剑坪中央,维持着原先那个姿势,只是已经敛了气息,假装什么也不知道一般看着另一侧。

  这种时候,怎么样都容易被人留下把柄。

  场外是上千人灼灼的目光,眼前是一个乞儿。

  元绝忽然拉起霜晨月的手,转眼间已然消失,只留下连烨一个人独自面对僵局。

  老丐婆忽然冷笑一声,用一种唱戏般的语调道:“走啦走啦,今天的晚饭钱也已经够啦,还不走等着人家放狗吗!”

  有不想施舍乞丐的大户人家,下一秒就应该放狗咬人了,许多乞丐都领受过这种滋味,也没有办法抱怨什么。

  少年没有什么反应,只是扭过头,拄着竹枝一瘸一拐地跟着走上去。

  忽然,他的肩膀上多了一只手。

  “兄弟,你比我强。”连烨说得很是诚恳,“若是我来乞讨,一定是一分钱都讨不到的。”

  他说句话的时候,没有富家公子的傲气,没有江湖中人的狂气,身上只有一股孩子气。

  只有无忧无虑的小孩子,才会把所有人都看成平等的人,并不会因为他脏他穷就不跟他玩。

  少年猛地扭过头,道:“既然这样,我们来比试一场吧?”

  少年眼神里有着几分渴望,几分迫切。

  他说他就是普普通通的叫花子,但是他想和连烨比一场。

  “别打了,我请你喝酒。”连烨苦笑道,“不然我认输也行。”

  “看不起我?”少年瞪他一眼,脸上第一次有了普通人之间的表情。

  连烨摇头,叹道:“喝酒那么好的事情,何必打打杀杀呢。”

  连烨的手搭在少年的肩膀上,笑道:“兄弟,将来我去要饭的时候,还得请你多多帮衬呢,因为我肯定一文钱也要不到!”

  说着,二人都大笑起来。

  在众人不解的目光下,少拉起连烨,试探地看了老丐婆一眼。

  老丐婆不耐烦地挥挥手,咳嗽道:“去吧去吧,我去找元绝要点东西。”

  少年兴奋地点点头,拉起连烨的手,转眼已经没影了。

  老丐婆叹了一口气,慢慢悠悠地走着,三两步也已经没有了踪影。

  酒者内,孔雀的羽毛被少年插在头上,酒坛已经空了一半,而少年像十八年没有吃过饭一样急急忙忙地往嘴里塞着鸡腿。

  吃着吃着,他忽然含糊不清地道:“我叫金逐流。”

  “金是金子的金,逐流是随波逐流的逐流。”少年道,一口饮尽一碗酒,被呛得咳了好一阵子。

  连烨拍拍他的背,感叹道:“好名字。”

  金逐流已经喝得飘飘然,随手把酒碗扔在地上,感激地看着连烨:“多谢招待了,我已经好久没有吃饱了。”

  想了想,他又自嘲般笑道:“我就一普通的叫花子,实在没有资格让连家少主如此客气。”

  连烨摇头,笑叹道:“我生来也是做叫花子的命,只不过投胎在了富贵人家而已。”

  “你的命好,真的很好。”金逐流直愣愣地看着他,苦笑道,“我很多年都恨着你,恨着比我幸运的那些人,想想为什么他们可以活得那么开心,我活得那么累,然后我才有活下去的理由。”

  有些人活着是为了爱,有些人是为了恨,这个乞儿无疑属于后者。

  “老丐婆是你什么人?”连烨问道。

  “她是我师父,我是她在路上捡的。”金逐流回答,眼神里露出一丝感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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