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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三十六章武林朋友的揍性。


  魔宫的人知道他来京城,并不奇怪。

  当初离开西北之前,他刻意在多个地方现身,就是故意留下让人循迹的线索。

  总让人惦记,不是好事。让“西北魔宫”惦记,更不是好事。

  无论如何,魔宫的问题得解决。

  虽然危险,可他无法躲避。

  这次来的三十七魔“花魔”徐幽人,年龄不详,来历不详。

  据说是以年轻英俊的青年形象混世,简锋不知这个传言有几分真几分假。

  如果真如传言那样,“花魔”肯定修炼了“不老长春术”一类的功夫。

  维持青年的外貌,但身体的各项技能却正常衰老,只不过外表看不出来罢了。

  换而言之,这种人不好对付。

  真真假假,如果没交过手,很难判断出他真正的武功根底。

  而一旦交手,就生死立判,没有第二次机会。

  当日瞽目神僧只论输赢,不讲生死,可这个……

  简锋不敢保准。

  也就更不敢带着紫烟萝过来。

  那小丫头的武功足以自保,只要她不乱来,相信安全方面,短时间内没必要担心。

  在城里,他一个外来客,本身就受到京师本地江湖人士敌视或者排斥,更会受到密侦司的人监视。与他人发生冲突,无论有理没理都占不了便宜,那些以京城人士自居,自诩身份高人一等的捕快提缉们嘴脸难看得很,被他们那些人盯上,会很麻烦。

  “西山十狼”被杀之后,京城地面颇为不平静。

  各个部门的侦缉和衙门口的捕快们频繁出动,满京城搜索,查找可疑人物。

  寻找凶手只是借口,像“西山十狼”那种黑道人物,死多少,朝廷都不会关心,全部死绝了才好呢!

  天下不会就此变得更好,但绝对不会比现在更坏。

  满天下搜捕,只是为了京城的治安。天子脚下频繁发生血案,朝廷的脸面毕竟不好看。

  负责维护京城本地治安的五城兵马司也会被言官们揪住弹劾。

  捎带脚的九门提督府也会吃吃锅烙。总领天下治安的九王爷府,也会被人说三道四。

  总之,“西山十狼”被杀,成了搅乱京城大好的稳定治安局面的一颗臭子。让人很恶心。

  江湖人士最关心则是除了杀戮本身的另外一件事。

  头颅摆道,绢花浸血。

  这种招牌手法。瞒不过老江湖。

  他们知道这代表着的是谁。

  只是好奇,这位老魔来京城的目的是冲着谁来的。

  魔宫一百零八魔,没事绝不离巢。

  离巢必有事。

  有事则必见血。

  可能是自己的血,也可能是他人的血。

  老魔,毕竟不同于普通人。

  那特么都是一群神经病!

  ……

  其实昨天出城奔着三官庄来的时候,甫一落店,就有不知属于哪方势力,属官还是属民的眼线便刻意盯上了他。这些眼线都是当地人,受人雇佣,拿钱办事,负责盯梢循迹踩点等事情。发现扎眼的人物,立刻上报。

  自己不动手。因为没有动手的能耐。

  在一个,负责盯梢的眼线们不动手,也是保命的金科玉律。

  被盯上的人,通常不会主动伤害那些眼线们。

  可眼线一旦越规,那就离死不远了。

  聪明的眼线,都会严守规矩。有些妄想进一步撷取情报,甚至耐不住冲动,破坏了规矩的眼线,每年都有,但这些人,总会莫名其妙的失踪,此后再也不会出现,彻底消失。无影无踪,天底下好像从未出现过这个人。

  ……

  当简锋落脚投宿的村店附近陆续出现一些不三不四的人,凭他从军多年的经验和见识,一打眼就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了。

  风标出众,形迹可疑的人,官府不会放过。

  目前还没有对他进行盘查,是因为还没到时候。

  庄里的那位大嫂开设的裁缝店不大,里面空间窄小,光线暗淡,只有一张木板拼接的木桌,上面堆放着针线篮、碎布、剪刀、卷尺等杂物。

  荆钗布裙的那位大嫂坐在窗下凳子上,身上披着夹袄,低头一针一线地改缝衣衫,很认真专注。

  男女有别,室内空间窄小,为了避嫌,简锋不便在房内久待,只能回到他自己临时租住的房间或者在裁缝店门口。

  他买的那几件衣衫根本就没打算穿。只是买来作为掩饰用的。

  就是道具,手上没几样道具,怎么找借口租留在此?

  简锋负手站在裁缝店门口,来回踱步。看样子很无聊。

  他抬头望天。

  天色阴沉,飘洒下零零散散的雪花。

  看样子要下雪了。

  他左侧,有个覆盖蒿草的棚子。想必是盛夏季节用来给过往行人乘凉歇脚用的。

  四根柱子支撑起的棚子下面到现在还有两排长凳,一张两条木板拼接的长方形木桌。

  上面没有灰尘,应该是有人经常在这里坐过。

  简锋正打量周围,忽然听到远处传来马蹄声。一匹雄健的花斑马打南边“嘚嘚”地驰来。

  是个银衣骑士,银色劲装,银色大氅。

  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,剑眉虎目,英气勃勃,鞍后的马包也是银色,横穿在上面的那柄带鞘长剑还是银色。

  花斑马上鞍辔鲜明,马镫依旧是银色,十分抢眼,这样一副银镫就能值百余两银子。

  这位青年到底有多喜欢银色啊?

  从服饰,到佩剑,坐骑用具,全是银色。既烧包又显得富贵。

  这附近没人,简锋似乎是这里附近周围唯一的客人。

  银衣骑士轻夹马腹,在棚外勒住坐骑,虎目有神,目光炯炯,高居鞍上,居高临下注视着负手而立的简锋。

  “喂,小子,叫你呢!”骑士忽然用马鞭向他一指:“这里距京城还有多远?”

  正值冬季,树叶稀疏,视线及远,从这里透过树梢向北望去,轻轻松松就可以看到远在几十里外的京城城墙。

  平原地带有那么雄伟的城墙,极为抢眼,蔚为奇观。

  “这里是三官庄,距离京城不到二十里。快马加鞭也就两个时辰左右。”

  简锋淡笑道。他并不因为骑士无礼而不悦,赶路赶得时间长了,风尘仆仆,脾气大,有点火气很正常,“现在不到中午,午饭前一定能到京城,不用赶。”

  “你还管我赶不赶呀?岂有此理。”骑士的火气好大,“我看你是找挨骂,欠揍!”

  一言不合就出口伤人,甚至还要行凶打人,这就是武林朋友江湖好汉们的揍性以及劣根性。

  会武功,总会以为自己比别人强。

  (本章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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