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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七章 我是镇北王,北境军团的领袖!


  叶家大厅。

  叶家众人一个个面如土色,大气都不敢喘,跟做错事的小孩似的安静站在一边,偶尔眼神交流一番,但很快收敛情绪,忐忑不安的站在一边。

  “我的腿并未完全好。”

  沈朝歌腾的一下站起身,语气很平淡像是在自言自语:“你们是轻舞的家人,我无意为难,更没兴趣对你们出手,只是轻舞父母之死与她身体的状况不要与你们有关,不然……”

  “不会的不会的,我们都是一家人,怎么会害轻舞呢?”

  叶老爷子立马惶恐不安的开口道。

  “最好如此。”

  沈朝歌冷峻眼眸淡淡的扫过在场所有人,道:“我会亲自跟轻舞自我介绍,别多嘴。”

  留下这句话,沈朝歌脚步略显机械的朝外面走去。

  “王爷,我们现在回去?”

  牧野目光冰冷的扫了眼身后众人,跟上沈朝歌询问道。

  “嗯,腿还没好利索,穿这一身不符合形象。”

  沈朝歌点点头,他举世无双,权倾天下,自然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,任何的瑕疵于他而言都是污点。

  “您任何时候都符合,这一身舍你无人适合。”

  牧野摇摇头,满眼都是崇敬表情,眼前的男人为了这片国度流过多少血,受过多少伤,外人或许不清楚,但作为一直陪在他身边鞍前马后的下属又怎会不知?

  这一身王袍,他比任何人都有资格穿,无论何时何地。

  “让世人来评判。”

  沈朝歌这一回,是真的打定决心,要唤醒世人这片世界不是万太岁在守护,而是千千万万不畏生死,前赴后继镇守在国门之前,以七尺男儿之躯死守这片锦绣山河,从未有过半句怨言,更不需要被记住名字。

  哪像万千秋,各种大张旗鼓,又是自封万太岁,又是创办武院,受世人所膜拜敬仰,彻头彻尾的权力熏心。

  但真正的英勇烈士,一腔热血只为守家为国,从未想过有朝一日能够抛头露脸,肆意炫耀功绩。

  哪怕沈朝歌裂土封王,权倾天下,但世人并不知晓北境守护姓甚名谁,又是何种形象。

  可惜,世人愚昧只看到眼前,却不知在黑暗中代替他们默默负重前行的不屈将士。

  沈朝歌并不在意名利,他此番举动只想替那些马革裹尸,客死他乡的英勇烈士们做一件事:

  你们值得被人记起。

  更担得起世人的敬畏与所作所为。

  因此,他才会吩咐下去找到天网这个举国毒瘤般的势力,随后再北上撕开万太岁虚伪自私的面孔,让世人睁大眼看看他们所敬仰与崇拜的人尽做一些肮脏卑劣之事。

  随即,沈朝歌抬腿正欲返回后院之际,门口突然冲进来两道身影。

  “三哥……”

  严依依走进来一眼就看到了身穿王袍,胸挂军徽勋章的沈朝歌,整个人张大嘴巴尽是难以置信的表情。

  “朝……朝歌,你这是在唱戏嘛?这可是王袍,寻常人私下穿穿也就算了,你不仅穿王袍还佩戴军徽勋章,被抓到这……这是要判死刑啊。”

  严松跟着走进来后,看到沈朝歌还活着顿时松了口气,但来不及多反应沈朝歌的身上竟然大逆不道的穿着王袍……

  “爸你……你看三哥他可以站起来了?没坐轮椅。”

  严依依倒是没继续在意沈朝歌的穿着,反而一脸激动表情看着双脚站立的沈朝歌,惊喜不已的冲上前去。

  “义父,依依。”

  沈朝歌偏头看向门口,面带轻笑表情问候了一句。

  “朝歌,这是怎么一回事?快与义父说说?”

  严松也是反应过来震惊不已的盯着双脚站立的沈朝歌。

  “受伤罢了,目前也还没完全好。”

  沈朝歌平淡的解释一句,随后脚步缓慢的朝叶家花园方向走去。

  “好好好,吓死义父了,先前还真的以为你从军十年,把自己的双腿给玩废了。”

  严松顿时欣慰不已的笑了笑,见沈朝歌脚步僵硬,立马迎上前去关切道:“你这孩子就是不懂事,腿还没好利索,怎么就下地了,多休养啊。”

  “嗯,回头再坐轮椅。”

  沈朝歌点点头,此番回来严松的改变的确很大,当然其中也有他年少时期的叛逆,不懂大人们的心思。

  严松对他的严厉,实际上是为了他的将来不那么艰难。

  “这还等什么,轮椅在哪,让依依去拿。”

  严松顿时脸色一板,偏头看向严依依。

  “三哥……”

  严依依正要询问时。

  “我去拿,顺便跟叶小姐说一声,不然她还一直在家里等。”

  闻言,牧野连忙摆手冲严依依开口,毕竟轮椅已经被沈朝歌弄破碎了,他要赶紧去外面买张新的回来。

  等牧野走开后,严松搀扶着沈朝歌,突然间想到什么,看了眼沈朝歌身上的衣服,惊恐道:“朝歌,这身衣服可不能乱穿,尤其你身上佩戴的这些东西,我替你拿掉,省得等会儿被人发现,抓你小辫子,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情。”

  “义父,戎马十年,我并不是庸碌半生。”

  沈朝歌抬手阻止了严松,微笑道:“我是镇北王,北境军团的领袖!”

  “……”

  闻言,严松手上的动作停了下来,身边的严依依也是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看向沈朝歌。

  镇北王!

  字面意思也能知晓,镇守北境疆域的异姓王。

  “这一枚枚勋章,是过往这些年浴血奋战应得的荣耀。”

  沈朝歌低头凝视着自己胸口的勋章轻声解释道。

  “啊?那……那我给你戴回去。”

  严松顿时一惊,下意识的就要将手中那枚菱形状,中间印有一滴殷红鲜血的勋章放回去时。

  “义父,送给你。”

  沈朝歌摆摆手道:“血印勋章,是我征战蛮古国,双手撕裂了他们第一勇士,打得蛮古国龟缩在国境,再不敢侵犯我国边境。”

  “不好不好……”

  严松连忙摆手,如此贵重的东西,他怎么能收呢?这可是荣耀的象征。

  “就当你养我十八年,送你的小礼物。”

  沈朝歌摇摇头低声道:“义父,我送出去的东西,哪怕是口棺材他都要笑着收下。”

  “那……那我就收下了。”

  严松之前还以为装饰品,可方才入手竟然发现勋章不是寻常之物,入手一阵冰凉,甚至让他隐隐感觉到脑海中响起了金戈铁马,震天动地的喊杀之声。

  “义父,你如实回答,高飞是不是有问题?”

  沈朝歌看着严松那副欢喜的模样,表情微微一收敛,正色询问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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